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育部外派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为适应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干部来源,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1〕362号)要求,经研究,现就相关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三)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印尼语、泰语、蒙古语、土耳其语、丹麦语、瑞典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自愿报名。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
(三)学校党委研究推荐人选,按要求上报教育部。
(四)教育部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培训入库等,入库有效期一般为二年。
(五)后续安排。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任期二至四年。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择优推荐。
(二)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将填写的《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有关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于9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江宁校区行政楼529室),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钱璟,联系电话:86185458。
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3日